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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大连续两年排名前列!省属高校教育基金会捐赠收入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2026-01-30   来源:

      近期,广东省教育厅先后发布《关于2025年省属公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捐赠收入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关于2026年省属公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捐赠收入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广东药科大学连续两年表现稳健:2026年,我校位列全省第六,获分配奖励资金124万元,成绩稳固;2025年,我校同样表现优异,获分配资金106.74万元,专项用于“专业图书资源库建设-电子资源引进”,为提升教学科研资源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持。这一成绩体现了学校在社会捐赠方面的积极成果和广泛认可,不仅彰显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对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持续支持与深厚情谊,也反映出学校在凝聚校友力量、拓展社会资源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学校将继续秉持育人初心,善用每一笔捐赠,助力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衷心感谢每一位校友的信任与奉献,期待未来携手同行,共同书写广东药科大学更加辉煌的篇章。 

      根据该《公示》中的2026年省属公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捐赠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从2023年起,在省级教育发展专项——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金额作为省属公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捐赠收入奖励资金,用于奖励补助省属公办高校,根据省属高校在民政部门登记设立的教育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收入等因素给予安排。

奖励资金分配采取年度总量控制,高校分年申请,逐校核定,因素分配的方式。奖励额度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1。省属高校根据上年度接受捐赠收入情况,按规定提出奖励资金申请。广东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逐校核定捐赠收入,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奖励资金由高校纳入预算管理、严格管理、统筹使用。奖励资金优先用于本校教学科研、人才引进、学科建设等方面,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发放教职工工资和津补贴、基本建设、支付罚款、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支出。